广西网瘾少年死亡案,到底谁之过?

118 广西网瘾少年死亡案,到底谁之过?

         事情发生在3个月前,今天的最新消息是,死亡少男邓某的父母获赔各类补偿金共计100万元。

        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事件的来龙。

         未满16岁的小邓在今年8月1日下午,被父母送到位于南宁市吴圩镇广西电子技工学校内设立的“广州励志青少年成长辅导中心”去戒除网瘾。其父母与“广州励志体育活动策划服务部”签署了《委托辅导、培训协议书》,期限为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,收费7000元,目的是“帮助孩子树立自信自立的人生观,矫正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不良习惯”。

         一个月收费7000元,这价格着实不低。更重要的是,它并没有换来一个健康的、树立了“自信自立的人生观”的孩子,只换来了一具冰凉的尸体。

         8月1日晚,小邓的父母走后,他被“辅导教师”安排跑步,随后被关禁闭。次日凌晨3时许,被宣布死亡。事后调查显示,小邓在禁闭期间被“辅导教师”施暴。

         事已至此,谁都无法为这场悲剧挽回什么。但我们依然会想,这到底是谁的过错?

         当然是“辅导中心”的错。非法经营、胡乱治疗,其“辅导教师”的暴力行为更是直接造成了小邓的死亡。

         也是小邓父母的错。子不教父之过,孩子沉迷网络自然和家庭环境不无关系。当孩子越陷越深,父母猛然发现已经束手无策时,却丝毫不作了解地去求助所谓的“网瘾治疗中心”。其行为轻则被骂一句“脑残”,重则被称为无意识的“买凶杀人”。不知道他们手握100万元的补偿金时,心中作何感想。

         还是某些媒体和舆论制造者的错。因为你们的夸张、失实甚至扭曲的报道,让不明真相的人谈网色变,视“网瘾”如“毒瘾”。如此才让那些“治疗中心”有机可趁,才让家长宁愿孩子被罚被打被电,也要他们“誓死”戒除网瘾。现在,网瘾没了,人也没了。

……

          在网络化程度最高国家——韩国,也同样有“网瘾治疗中心”。他们采用的方法是适当的心理辅导,配合大量的户外活动,如郊游、登山、滑雪等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最后,《宅映像》还是要善意地罗嗦一句:上网可能是娱乐、是爱好、是工作、是事业……但一定不是生活。

212 广西网瘾少年死亡案,到底谁之过?

VN:F [1.6.4_902]
Rating: 4.0/5 (2 votes cast)

你也许还喜欢……

标签:, , ,

    • 米兰之花
    • 12:15:45 -- 十一月 6th, 2009

    先留名,再看~

    • 米兰之花
    • 12:20:03 -- 十一月 6th, 2009

    有道理:上网可能是娱乐、是爱好、是工作、是事业……但一定不是生活。

    这篇文章绝对要赞一个~~~

    • 米兰之花
    • 12:23:14 -- 十一月 6th, 2009

    8月1日晚,小邓的父母走后,他被“辅导教师”安排跑步,随后被关禁闭。次日凌晨3时许,被宣布死亡。事后调查显示,小邓在禁闭期间被“辅导教师”施暴。

    现在像这样辅导老师的人还有很多的,孩子父母在就嬉皮笑脸,转身就拳打脚踢的~~~希望我不要遇到这样的人~

    • xply
    • 12:30:02 -- 十一月 6th, 2009

    现在的孩子就出生在网络时代。。。如何面对!

    • Eric Wu
    • 13:05:54 -- 十一月 6th, 2009

    QTMD网瘾治疗中心

  1. 媒体传播的时候,标题就有问题。凭什么少年之前要冠以“网瘾”称号?

    • H2O
    • 13:51:35 -- 十一月 6th, 2009

    父亲手握100万:老婆,回去再生一打孩子送来戒网瘾!好歹混个千万富翁!

    • Noddy
    • 00:19:54 -- 十一月 7th, 2009

    很有教育意义!!!

    • BahamutReal
    • 12:33:11 -- 十一月 7th, 2009

    @H2O

    只能说你很”胸”

    • XL
    • 14:57:26 -- 十一月 7th, 2009

    网瘾··80后的问题,其实准确说只是态度的问题

  1. No trackbacks yet.

:-[ (B) (^) (P) (@) (O) (D) :-S ;-( (C) (&) :-$ (E) (~) (K) (I) (L) (8) :-O (T) (G) (F) :-( (H) :-) (*) :-D (N) (Y) :-P (U) (W) ;-)